工伤认定三大误区,你中招了吗?——权威解读工伤认定政策

工伤认定关乎劳动者切身权益,但诸多误解常导致维权受阻,不少劳动者因错判政策陷入困境,为此特邀专家解读三大常见误区。
误区一:工伤认定期限只有30天?
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申请,但劳动者个人或近亲属最长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。工伤保险负责人强调,此规定旨在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。同时提醒,劳动者务必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照片、医疗记录等证据,为认定提供支撑。
误区二:下班顺路买菜受伤不算工伤?
法律专家指出,这是典型误解。“上下班途中”涵盖接送子女、买菜等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合理路线。不过需注意,事故发生在合理路线且经交警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方可认定为工伤。如2023年,某地下班绕道接孩子途中遇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获法院支持。
误区三:工伤认定等于直接获赔?
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,工伤认定仅是开端。后续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,依据伤残等级(1-10级)确定赔付标准。若单位未参保,劳动者可能需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。
个人应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及时申请认定,注意保留证据,若遇单位推诿,可拨打12333咨询或申请劳动仲裁。正确理解工伤认定政策,才能切实维护自身权益,劳动者遇工伤问题应及时咨询专业部门,莫因误解放弃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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